關于推薦2021年度“伯藜之星” 候選人的通知

    發布日期:2021年03月22日 15:52 點擊:

    菠菜技术交流论坛同學:

    根據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《關于推薦2021年度“伯藜之星”候選人的函》(蘇陶助字〔2021〕第07号)(附件1)文件精神,我校為踐行“資助貧困有志,獎勵品學兼優;鼓勵回鄉創業,服務基層社會”的宗旨,充分展現陶學子的青春風采,樹立陶學子先進典型,激勵廣大陶學子自立自強、奮發進取,引導更多的陶學子向身邊的榜樣學習,現決定開展2021年度“伯藜之星”評選活動。“伯藜之星”評選依據《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“伯藜之星評選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評選辦法》,附件2)執行,現将評選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評選範圍

    伯藜學社二年級及以上年級的在校陶學子(替換陶學子當年不得參評)。參選陶學子在校四年期間個人僅可獲得一次榮譽和獎勵,不可重複。

    二、評選類别

    “伯藜之星”是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授予陶學子的最高榮譽稱号統稱,分為三個類别:“勵學之星”“勵志之星”“勵行之星”。

    三、評選條件

    參選陶學子需在評選年度内無不及格科目、無違反校紀校規行為,平時積極參與“伯藜學社”組織的各項活動,符合《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“伯藜助學金”實施細則》中關于陶學子的相關要求。

    四、評選方式

    初選名單采用學生自薦與學院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産生,再由學校根據評選要求,參考陶學子日常表現,按每個獎項不超過1人的标準向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推薦。

    五、申報時間

    請申請的同學按照《評選辦法》要求,請于326日前将相關申請材料電子版(包括評選登記表word版(附件3-5)、個人事迹word版、榮譽證書、科研成果、推薦意見、媒體報道等)以“申請類别-姓名”為文件名打包發送至郵箱2297924114@qq.com,同時将紙質版評選登記表及個人事迹報送學院221室。


    附件:

    1.關于推薦2021年度“伯藜之星”候選人的函(蘇陶助字〔2021〕第07号)

    2.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“伯藜之星”評選辦法(2021

    3.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“伯藜之星”(勵學之星)評選登記表

    4.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“伯藜之星”(勵志之星)評選登記表

    5.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“伯藜之星”(勵行之星)評選登記表

    6.“伯藜之星”證明材料打包要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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